南昌房贷政策更新:首付款比例调整,买房成本或将变动!
南昌市住建局发布新规:房贷首付比例统一,四大行存量房贷利率下调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需求,南昌市住建局发布最新公告,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同时,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四大行也发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细则。
10月25日起,四大行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
四大行具体调整规则如下:
1.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
2. 中国农业银行:在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在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3. 中国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如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
4. 中国建设银行:2024年10月25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如符合下列条件,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银行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更多详情请关注南昌本地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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