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响应中央决策部署,针对居民住房需求,旨在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构建新型房地产发展格局,市批准,特此通知以下事项:

一、积极落实国家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政策,指导商业银行合理调整,确保存量房贷利率逐步贴近新发放贷款利率水平。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调控措施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二、优化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三、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要求,五环内购房需连续缴纳满3年,五环外购房需连续缴纳满2年。对于本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降至连续满1年。

四、通州区商品住房购买政策与全市统一标准保持一致。

五、本市户籍单身成年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执行与户籍居民家庭相同的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可贷款额度提高40万元。

七、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分类标准。

八、加速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出台支持优质住房建设政策,推进城中村改造,合理满足房企融资需求,持续防控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与本通知不符的原有政策以此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政策解读:北京市细化优化房地产政策,综合施策满足居民多元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